大有-戊午 25-09-28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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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我是在搞受害者有罪论,我觉得这话对50%吧。
我的看法是这样,对受害者首先得分类,有的受害者是完全无辜的,比如一个精神病大街上拿刀砍人,比如你好好走路突然过来一个电动车撞到你,比如你被抢劫了,这都是完全无辜的受害者,我自然非常共情。
还有一种受害者不一样,比如你交朋友,你交了一个喜欢坑蒙拐骗的朋友,他骗了钱说不定还请你吃喝,但是后来你也被他骗了,你是受害者,但是我不共情,这时候我确实会持有受害者有罪论。
无辜的受害者我共情,对于明明可以远离,但是自己甚至主动凑上去的受害者我不共情。
被抢劫了我共情,自己拿着钱进股市被割韭菜我不共情。

发布于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