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裤子放屁,无效管理。不用不合格食材这不是最低限度食品安全要求吗?还用通知强调?正常的表述不应该是重刑严惩食品食材制造假冒伪劣吗?怎么?面对入口的食品安全问题,连重刑这个词都不敢用吗? 发布于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