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超强奸故意杀人案再审宣判##热点解读##律师说法#
这是一个里程碑式的判决,体现了最高司法机关的担当,值得称赞。
该案发生在2000年,原审历经多次审判,车超、李勇曾因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被判刑。其中,车超被判处死缓,李勇被判处无期徒刑。荆献柱和车雪峰则获无罪释放。谢广英曾因伪证罪被判刑。服刑期间,车超和李勇不断申诉,称因遭受刑讯逼供才做了有罪供述,二人坚称并未作案。2019年8月21日,李勇刑满释放,车超则一直在服刑。
如今,三人都经再审程序被改判无罪,成功昭雪。
最高院再审改判无罪的理由是程序瑕疵,真凶出现:(1)被告人的有罪供述和证人证人,均系通过非法方式获取,应当予以排除;(2)足迹鉴定意见不应采信;(3)根据新物证及DNA鉴定意见等证据,足以证明真凶另有他人。
依据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