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最高法公布判例,上海绿捷将面临怎样的法律追究?】
9月11日,《人民法院报》公众号发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校园食品安全典型案例》,称人民法院在审理危害校园食品安全,特别是涉及中小学生等未成年人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时,始终坚决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
据介绍,“四个最严”是指: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
一,最严谨的标准:涵盖食品安全的全链条,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明确规范。
二,最严格的监管:通过全流程监控和多方参与,形成闭环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最严厉的处罚:对违规行为零容忍,确保法律执行到位,形成有效威慑。
四,最严肃的问责:明确权责,确保责任到人,避免推诿,强化责任意识。
此次发布的案例中,各有特点。
一,颜某诉某超市产品责任纠纷案,涉案超市销售过期食品货值金额4元,法院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判处其1000元惩罚性赔偿金。
二,某农业公司诉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法院判决支持行政机关在校园食品供应领域贯彻落实最严格的监管要求,防止企业规避对校园食品安全的保障义务。
三,侯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因滥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造成学生集体严重食物中毒,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
四,罗某销售伪劣产品案,法院在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七个月刑罚的同时,追缴其全部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十万元罚金,有力震慑违法犯罪。
在上海学生校园餐虾仁发臭事件里,上海绿捷被发现诸多问题,一,虾仁发现了虫子导致绿捷高层紧急指令下架就地销毁(官方通报未公开虫子具体信息,但应该就是虾仁腐烂变质生蛆】,二,被家长举报多次购进过期食品,绿捷已篡改溯源官网数据(上海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网如允许或支持厂家可以自由修改数据,不是玩忽职守就是包庇犯罪),但有诸多家长截图可以为证,本微博评论区和私信期待网友提供更多过期食品截图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说,各级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融合贯通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全方位加强对校园食品安全的司法保护,积极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校园食品安全治理格局。
作为公民,我们信任和信仰法治,也将依靠最高法“充分运用法治力量”的指导,尝试将上海中小学生校园餐的工作推入法治轨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积极用法律武器来保障上海中小学生的午餐安全,从根本上维护中小学生的生命健康权和成长权。
诚实来说,上海校园被曝竟有数十万中小学生不堪饭菜难吃而弃食,较长时间忍饥挨饿,家长长期投诉无门,资本和背后力量似乎深不可测,令人感觉魔幻,但我们仍然相信上海不是法外之地。@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http://t.cn/AX7MQ3JN人民法院报9月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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