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湖发布 25-09-28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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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假日期间允许停 不处罚!

为给广大市内外游客国庆、中秋假期出行提供更加便捷舒适的停车环境,营造温馨祥和的节日氛围,鹰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继续推出四项“我为群众办实事”“国庆中秋”假期便民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25年10月1日(星期三)00:00至10月8日(星期三)24:00,共计8天。

一、旅游购物便利停车
1、鹰潭主城区、贵溪主城区所有限时停车泊位允许车辆全天候停放,余江区路面智慧停车位免费开放,允许群众停放车辆;
2、对鹰潭主城区五湖路、象山路、香樟路、滨江路、创景路、和谐路、体育馆东路、体育馆路、体育馆北路、月湖岩路、翔学街、梅园大道非机动车道、湖西路、四海西路、信江南路、院里南路、梅枫路、星湖路、星河路、星海路等未设置停车泊位的路段,允许车辆临时停放;
3、对贵溪市中心城区未设置机非分离及限时停车泊位以外的路段,允许车辆临时停放;
4、对余江区广场路、建设路、中山路、马鞍路、马鞍岭大道、金怡东路、站前南路、河东路、东渠大道、建设东路、水厂路、杨柳路、居仕东路、鞍岭南路、中洲一路15处未设置停车泊位的路段,允许车辆临时停放;
5、方特停车场停车容量饱和后,允许游客车辆在方特周边云锦大道(原蟠龙大道)、华强大道(原存思路)临时停放;
6、龙虎山景区停车场停车容量饱和后,允许游客车辆在泸溪河大道(龙虎山信用社至逍遥城网红桥段)、排衙石大道、圣井三路(管委会路口至华泉路口)、樱花大道(龚家桥路口至张家路口)临时停放。

二、轻微交通违法“教育纠正”
对于违法情节轻微、不影响安全驾驶、可以当场纠正的违法行为以教育提醒为主,原则上不予处罚。对外地7座以下(含7座)非营运小客车,因不熟悉我市道路发生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处罚。

三、车驾管业务办理“不打烊”
“国庆中秋”假期全市公安交管车驾管大队、中队持续开展“不打烊”服务举措,高频车驾管业务正常办理,解决群众节假日车驾管业务办理不便的难题。

四、轻微财损交通事故“全域快处”
“国庆中秋”假期8:00-18:30,发生轻微财损交通事故后,通过手机12123APP拨打视频轻松快速处理,实现轻微交通事故的快处快撤。

旅游购物便民停车措施不是“随意停车”,前提是在允许车辆临时停放的路段,车辆须紧靠道路右侧边缘线停放,不能阻碍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或产生安全隐患,严禁出现以下违法停放行为:
1、斜列、垂直于路边停放;
2、双排或多排停放;
3、占压盲道、人行横道,占用消防通道停放;
4、在机非分离护栏的出入口停放;
5、在影响公交场站、消防设施等公共(应急)设施正常使用的地点停放;
6、在道路交叉口、网状线范围内停放。
市民朋友们请提前安排好出行时间,规划出行路线,规避拥堵路段和时段,尽量选择公共交通绿色出行,节日期间鹰潭交管部门将加强巡查疏导,依法对影响道路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治理,为市民创造良好的交通出行环境。

鹰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9月26日

◆ 来源:鹰潭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