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老板性侵女子回应要2千万赔偿#
这是对方让她出具谅解书的时候她提出的赔偿数额,这个时候已经进入起诉阶段了,无论她是否谅解,对方都要判刑,就是判多判少的问题,不存在什么勒索情节。
这和对方强奸之后,她以报案做为威胁手段,向对方索要巨额赔偿不是一回事,后者就有敲诈勒索的嫌疑了。
很多人理解不了一个大老板会强奸一个看起来不是很好看的中年妇女,其实问题很简单,这是一种精神控制的手手段。
按崔丽丽的收入和股份占比,也算是高管,如果双方只是同事关系,是不可信的,只有双方发生性关系,才算是自己人,才可以放心留在身边。
假如这一次崔丽丽不报案,默认了这个结果,老板和她就牢牢绑定了,其实她可以拿得更多,可惜老板看走眼了,如此而已。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