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休年假工资计算公式,来源于劳动法力(记得关注哦)http://t.cn/AX7OPho5
未休年假工资含 “本薪 + 额外补偿”,本薪已计入当月工资,企业仅需支付额外 2 倍补偿(法定标准 3 倍,扣减已发本薪 1 倍)
1️⃣未休年假日工资
计算公式:未休年假日工资 = 员工本人月工资收入 ÷ 月计薪天数(21.75天)
说明:月工资收入按员工未休年假前 12 个月平均工资计算(若工作不满 12 个月,按实际工作月数平均)
2️⃣未休年假工资总额公式:
未休年假工资总额 = 未休年假日工资 × 未休天数 × 300%企业需额外支付的金额(扣除已发本薪)
公式:额外支付金额 = 未休年假日工资 × 未休天数 × 200%
示例:月工资 10000 元,员工当年度应休 5 天年假,实际未休 3 天
① 未休年假日工资 = 10000 ÷ 21.75 ≈ 459.77 元
② 未休年假工资总额 = 459.77 × 3 × 300% ≈ 4137.93 元
③ 企业额外支付金额 = 459.77 × 3 × 200% ≈ 2758.62 元(因当月工资已含 3 天本薪 459.77×3≈1379.31 元)
3️⃣注意:未休年假工资需要剔除加班费
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日工资收入的计发办法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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