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建议出租车司机要过英语四级# ,官方:不予采纳】#官方回应建议出租车司机要过四级#
9月29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在官网发布《关于广州市出租汽车车容车貌及驾驶员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下称《说明》)。有市民建议,出租汽车驾驶员必须会听懂粤语和英语,持有英语四级以上证书,考取国家导游资格证。对此,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未予采纳,理由是目前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政策规定驾驶员必须持有英语四级以上证书或必须考取国家导游资格证,也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
2025年6月6日至7月5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通过广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等途径就《广州市出租汽车车容车貌及驾驶员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下称《服务规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期间,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共收到反馈意见79条。《说明》指出,经研究,22条意见予以采纳,2条意见部分采纳,9条意见经评估未采纳,46条意见与《服务规范》内容无关。
《说明》指出,未采纳出租汽车驾驶员必须会听懂粤语和英语,要持有英语四级以上证书,要考取国家导游资格证以证明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等意见。主要原因是:目前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政策规定驾驶员必须持有英语四级以上证书或必须考取国家导游资格证,也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服务规范》已要求驾驶员可根据不同地域乘客灵活运用普通话、广州话或简单日常英语会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