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谁还记得“江西景德镇飙车灭门惨案”。
20岁的男司机,自称因为和女友吵架为了泄愤,在限速40迈的街道,飙出了近130迈的速度,最终撞死了一家三口,包括一名一岁的婴儿,现场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可是这名男司机和朋友咨询过后,现场看着三具惨不忍睹尸体,不仅淡定的抽烟、还微笑着和朋友聊天。
逝去的夫妻二人都是家中的独生子女,这名不幸惨死的婴儿是两家人唯一的后代。
灵堂上三口棺材,相当于断子绝孙的两家老人,哭的肝肠寸断,无法站立。
三代同堂的幸福日子戛然而止,只留下两家失独老人,面对以后无尽的痛苦和思念。
事后,因为死者父母拒绝和解,不肯接受80万三条人命的赔偿,凶手的父亲恼羞成怒,嚣张的说:你儿子死了是天灾,你们搞我儿子就是人祸。
锤心之痛,让逝者的父母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甚至出现了躯体化症状,儿媳的爷爷接受不了这惨剧,也撒手人寰。
老人们只希望可以严惩凶手,杀人偿命,可是最后的结局,真的能如他们所愿吗?
现在河南信阳醉驾车祸惨案,又是三条人命,又是肇事者毫无悔意,恬不知耻!究其原因,就是法律对此类案件量刑太低,导致失去了法律应有的尊严,让杀人凶手们可以蔑视法律,以为赔钱、威胁可以解决一切问题。
生命的重量,能用金钱衡量吗?
法律的尊严,能被威胁摧毁吗?
这场人性的考验,法律能给出一个公正、满意的答卷吗?
发布于 辽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