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璧其罪”字面意为“身藏宝玉,因而获罪”,其中“璧”指美玉。该成语最早见于《左传·桓公十年》引用的周代谚语:“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强调平民本无过错,但因持有珍贵物品而招祸。后语义扩展为比喻有才能、理想或外貌出众者易遭嫉妒与陷害。
成语典故源于春秋时期虞叔与虞公的故事:
虞叔得到宝玉后,其兄虞公索要未果,虞叔因担忧“怀璧其罪”的谚语应验而献出宝玉。但虞公贪得无厌,又索要宝剑,虞叔遂起兵反抗,最终虞公逃亡。
该故事揭示两层寓意:一是贪婪者(如虞公)因索取无度自食恶果;二是持有珍贵之物者(如虞叔)需警惕“财能致祸”或“才高招嫉”的社会现象。深层原因在于社会正能量的缺失导致嫉妒与迫害滋生。 http://t.cn/AX7rrM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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