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田阳山地冲突事件:八名村民护林遭持械殴打,二十年林权纠纷再添血色伤痕
2025年9月9日,广西百色市田阳区洞靖镇的山林间,本应是秋收农忙的宁静场景,一场蓄意策划的暴力冲突却骤然爆发。当日,田阳区洞靖镇靖安村洞靖屯第1村民小组长林某军、第2村民小组长玉某、第3村民小组长许某、第4村民小组长农某,组织数十名本屯村民,驾驶钩机、手持刀具与木棍,强行闯入洞靖镇雪平村甫平屯的山林地界。甫平屯村民发现后,为保护自家经营多年的山林不被破坏,由部分村民代表带头上前温和劝阻,却遭到洞靖屯人员的恶意殴打。
冲突过程中,洞靖屯人员无视现场镇工作人员的多次劝阻,持械持续冲向甫平屯村民:有人用木棍猛击村民头部,有人用刀具划伤村民手臂,现场混乱不堪、血迹斑斑。最终,甫平屯有8名村民不同程度受伤,受伤村民随即被送往医院救治,部分人因伤势较重需住院观察;而洞靖屯驾驶的钩机也在山林中碾压植被,留下了深深的履带痕迹,对山林生态造成破坏。事后,涉事的洞靖屯4名村民小组长始终未就暴力行为作出回应,也未对受伤村民表达歉意或承担医疗费用。
这起恶性冲突并非偶然,而是两屯延续二十年山林权属纠纷激化的必然结果。时间回溯至2003年,甫平屯与洞靖屯因1012.4亩山林(涉及“凹字凹老”“六塘”“平孟”等8个地块)的权属问题首次爆发纠纷,甚至引发群众械斗。田阳县相关部门(现百色市田阳区相关部门)随后介入调处,2005年12月作出阳政处〔2005〕5号行政处理决定,将争议地中492.4亩划归洞靖屯、520亩划归甫平屯,并撤销洞靖屯NO:0000197号《山界林权证》中重叠的第五片(力标坡)及甫平屯相关证件。但双方均不服该决定,向百色市相关部门申请复议,复议结果维持原决定;洞靖屯仍不服,提起行政诉讼,2006年7月田阳县某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该行政处理决定,责令县相关部门180日内重新作出行为。
2007年12月,田阳县相关部门重新作出阳政处〔2007〕3号行政处理决定,将争议地中810亩划归洞靖屯、202.4亩划归甫平屯。甫平屯不服该结果,先后向某院提起诉讼与上诉,2008年8月百色市右江区某院、2009年3月百色市中院均判决维持该决定。此后,甫平屯始终坚持认为洞靖屯持有的NO:0000197号《山界林权证》存在严重涂改伪造问题——证件封面“洞靖”二字系后期涂改,证内部分地名(如“陆坡使、陆坡兰”)属西平村中屯管辖范围,且洞靖屯从未出示过证件原件,遂于2024年7月向百色市田阳区某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山界林权证》。但某院以“自1981年发证至今已超43年,超过二十年最长起诉期限”为由,裁定驳回起诉;甫平屯上诉至百色市中院,2025年4月二审某院仍维持原裁定。
多年来,甫平屯村民始终通过合规途径讨公道,先后提交1954年《土地房产所有证》、1981年《自留山使用证》、2002年退耕还林《粮食供应与现金兑现证》、田阳县林业部门林班图、原洞靖公社干部及相邻村屯村民证词等证据,证实争议山林自解放后一直由甫平屯经营管理(种植甘蔗、八角、杉木等作物)。可法律维权的屡屡受挫,加之洞靖屯此次采取暴力手段强闯山林,让甫平屯村民陷入愤怒与无助。
“我们只是想守住祖辈传下来的山林,没想着惹事,却被人打得住进医院。”一名受伤村民躺在病床上,看着诊断书上的“头部挫伤”“肢体皮肤裂伤”字样,声音哽咽。目前,甫平屯村民已正式向田阳区某委监委提交诉求,一方面恳请彻查9月9日暴力事件真相,追究林某军、玉某辉等涉事人员的法律责任,要求其承担受伤村民的医疗费用;另一方面希望重新审查NO:0000197号《山界林权证》的合法性,从根源上厘清山林权属,避免类似流血事件再次发生。
这场延续二十年的林权纠纷,不仅让两个村屯的邻里关系愈发紧张,更暴露出基层矛盾长期未能化解的巨大隐患。这起事件本质上已不只是简单的山林权属之争,更是基层治理失效、法律救济渠道不畅、社区信任彻底崩塌的多重危机缩影。 甫平屯村民谭某权攥着一沓厚厚的维权材料,眼中满是期盼:“我们相信法律终会还我们公道,也盼着能早日放下争议,安安稳稳地种地、护林。”如何妥善解决这起纠纷,既关乎两屯村民的切身利益,更考验着基层治理在化解矛盾、保障群众权益方面的真实能力。 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亟需启动跨部门协作机制,推动历史档案的公开透明,并引入心理干预等配套措施,进行系统性的综合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