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根大葱 25-10-06 17:33

找律师是为了多要钱或者不协商先找律师是为了多要钱?这特么不是废话嘛,不是为了要“事故导致的身体和财产损失”的赔偿,难道还是为了要陈震的签名吗?

任何事故和纠纷中,受伤(害)的一方索要赔偿当然是看人下菜碟,对方是穷光蛋,你自认倒霉,法律判了也未必能执行的了,对方工薪收入,能要个几万、十几万甚至几十万就很不错了,但是如果对方真有钱,比如王思聪,一个耳光就赔了对方两百万,被打耳光的那位要两百万犯法吗?不犯法。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吗?也完全不违背啊。

赔偿金额的多少,是双方的事情,和事故之外的人没有任何关系,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或法院判决下来,即便伤者最后拿到百万、千万赔偿都是正当的、合理的,无可置喙。

我们作为旁观者,能够起到的就是监督和维护法律的公正和社会的公序良俗,不要去管别人能要到多少钱,就因为伤者要的赔偿高,就谴责或者冷嘲热讽,这是什么心态?

伤者多要赔偿,最后还拿到了高额赔偿,这对社会来说是好事,必然能借此事促进大家更加遵守交通规则。咱中国缺的就是天价赔偿,真要是有了天价索赔和天价赔偿的先例,说不得食品安全、交通安全还能得到极大提高和改善呢。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