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得住离霸天 25-10-07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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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车停充电车位没充电被收占位费#
@1818黄金眼 报道的程女士案例,最近引发不少讨论:假期出游开新能源车,因车位紧张没充电就停充电车位,离场时除 10 元停车费外,还被收 80 元占位费,程女士对此存疑。​
评论区有网友直言:​
占着充电位不充电,跟‘占着坑位不LS’没两样”,​
还有人共情:“自己开新能源车遇过电量告急,导航到充电站却全是占着位不充电的车,总不能挨个打移车热线”。​
其实充电站设置占位费,本质是为提高车位利用率,毕竟运营需兼顾盈利与真正有充电需求的车主。​

@中国新闻周刊 此前也报道过类似事件:​
新能源车主顾女士一次充电共花 546.85 元,其中 438.4 元是充电结束后超时 94 分钟的占用费。顾女士认为车企未显著提示费用、未有效提醒挪车,起诉要求退还,一审被驳回后上诉至上海一中院。​
法院审理后明确:车企设超时占用费是为提高充电站利用率,合理使用惩罚性违约金并无不当;且车企曾为顾女士免除过一次超时费,顾女士多次超时占用并支付过相关费用,显然知晓条款。此次顾女士本可提前驶离却长时间占用,存在明显过错,最终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律师说法# ​
两起案例都指向新能源车占位费的核心争议:收费需兼顾 “资源利用” 与 “车主知情权”​

你看1818黄金眼的剪辑手法,也能看出端倪来。​
视频开头就放的停车场的相关收费提示​

#热点解读# http://t.cn/AXzZxEUo

发布于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