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很多社会学的“科学研究”没什么意义,甚至可以说你花时间去读都是浪费时间?因为它设定必须要回避核心的问题:政策是不能错的。比如农村女性离婚率大幅度提升,同时主要由女性提出这个社会现象背后,你不谈经济问题,是不可能理解到底是怎么回事的。
我国这些年比较重要的数据就是随着农民工进城,农村女性的收入相比男性大幅度的下降。1990年时还有78%,到了2010年只有56%了,2020年干脆就不公布数据了。为什么女性收入大幅度下降,反过来会主动选择离婚呢?
钱,到底是怎么运转的?
对这些女性来讲,是离婚了,才能保证钱到自己手里。这方面的原因就是彩礼制度的法定规则。就和城市中女性做了房产加名之后,其实并没有真正的获得房产,只有离婚才能将房产加名变现是一个道理。
我国农村的高彩礼是一个“新问题”,之前集体经济时根本就不存在这个问题。目前的高额彩礼主要来源是男方借贷,我国法律又规定,满足领取结婚证并共同生活且不造成男方严重贫困,钱就归属于女方个人。那么婚后男方的债务怎么办?
男方要还债,就势必会带来生活质量的降低。而女方这个时候就面临一个选择,她是拿出属于自己的彩礼钱来补贴生活丈夫生活,也就是她损失个人财产,还是干脆选择离婚?
选离婚,她拿到的彩礼比如30万,就是她自己的;选不离婚,她不断拿这笔钱来补贴家庭生活,就是她不断在损失自己的财产。
你觉得就算钱,她该怎么做?
所以农村女性主动提出离婚,是有非常明确清晰的经济动因的。这笔帐,只要智力正常,接受过义务教育都能算明白。那些专家会搞不清楚这个基础问题吗?
麻烦就麻烦在搞清楚问题出在这里之后,就涉及到立法正确与否了。我国法律规定彩礼属于对女方的特殊赠予,满足条件后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同时嫁妆也是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这个转移支付制度,是否推高了我国农村的女性离婚率?
这就是一个非常要命的问题了。
作为一个学者,不仅不能回答这个问题,还要绕开这个问题去讨论农村女性的离婚率问题,你说他做的研究,怎么可能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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