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派新闻 25-10-09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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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恶意扯断充电线店主不接受道歉#【#律师谈男子恶意扯断充电线#: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或被处拘留、罚款】10月4日,肖某一行四人来到石先生位于山东烟台的手机店内,在店内的沙发区休息、充电。临走前,肖某故意扯断了多根充电线。10月9日,浪潮新闻从店主石先生处获悉,肖某来电向其道歉,但对方态度不诚恳,他拒绝接受。石先生告诉记者,“我起初对她也没有任何意见,她电话里态度却咄咄逼人,还辱骂了我。”目前烟台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海河派出所已对该事件行政立案。后续警方将传唤肖某或赴肖某所在地进一步调查处理。对此,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告诉@九派新闻 ,其行为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店主可以报警,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对行为人处以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店主有权要求四人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畴涵盖物品的修复费用或者在物品完全损毁时的重置成本。 http://t.cn/AXzcC5I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