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文保之旅#【洛出书处碑】清,第五批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城西20公里的长水镇西长水村,这里是黄河最大支流洛河出峡入川的交界地,处于洛河上下游的分界线处,地理位置独特。#豫见国保# @大河文博
洛出书处与“河图洛书”这一中华传统文化的源头紧密相关,相传伏羲时,洛河上出现神龟献书,龟背上的赤文绿字被伏羲画下,即为“洛书”。如今,这里留存有两通古碑作为重要实物证据。西边一通为汉魏(存疑)遗存物,东边一通是清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河南府尹张汉所题、永宁县令沈育所立。#带着微博赴山海#
2008年,洛出书处两块石碑被认定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位。2009年,“洛出书处”被认定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微博旅行家#
其实多年前曾来过此处,当时,古碑还在村庄深处的一个小院内,需要叫人拿钥匙开门方能入内参观。如今,周边环境整治了,周边民房已经全部拆迁,仅剩这一处院落孤零零呆在原处。但总觉哪里不对劲。那块仅剩一“洛”字的古碑被放在院落正中显眼处,而且直接就被解读为曹植手书碑,还郑重其事地“复原”了一块立在一旁。而真正保存较为完整的清代碑却被放在西侧“神泉”所在小屋的北墙上,在昏暗的室内,上面的字迹完全看不清楚。另外,两通古碑均用玻璃罩“保护”,可是,早有证据证明,这样不透气的玻璃罩对石刻文物本体是弊大于利的。在另外,一进院子,就听到那位非遗传人在不停推销自己的书,售价99元,然后不停说某某媒体报道过自己……
寻访日期:2025.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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