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朴仙人 25-10-10 17:48
微博认证:中国电子企业协会 副会长

关于稀土技术出口管制,需要提醒几个问题:
1. “转移”与“提供”包括哪些方式?
贸易性出口,以及通过知识产权许可、投资、交流、赠送、展览、展示、检测、测试、援助、传授、联合研发、受雇或雇佣、咨询等任何方式进行的转移或者提供。
特别提示:有相关从业经历,掌握相关技术的人员,接受海外雇佣的时候,需要确认新岗位不涉及稀土行业,否则就可能违法。
2. 自中国境内向外转移,和已经在境外的向其他人转移,同样需要许可。
3. 相关管制政策并非全新,而是2001年《中国禁止限制出口目录》早就列明的。这次的公告只是具体化。
4. 61号公告涉及的企业不仅包括传统稀土供应链相关企业,还包括了全世界生产14纳米以下芯片的半导体研发与制造相关企业(半导体生产设备、测试设备和材料,例如芯片设计与制造企业、半导体设备制造企业、半导体材料供应商、测试设备供应商)、产品可能具备军用用途的AI企业。
5. 制定发布该系列政策不是中国发明,而是学习美西方率先实施多年的政策惯例。同时,稀土是两用物项,有军事用途的稀土材料,需要明确其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申请特别批准。中国为防止被联合国制裁国家和恐怖组织获得这些技术,有义务按照加入的国际条约和联合国法案追踪,防止被坏人获得。(这条是美国人说给我听很多年,终于轮到我说啦!)[挤眼]

发布于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