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发布 25-10-11 11:16
微博认证:福建省政府新闻办官方微博

【直击新闻发布会 | #福建省海岸治安管理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施行#】福建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文荣:今年9月26日,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省海岸治安管理条例》,于12月1日起施行。省公安厅高度重视海岸治安管理地方立法工作,2024年启动立法项目以来,多次组织专题研究,从统筹贯彻上级要求、固化经验做法、服务执法实践、体现福建特色和符合法律规范等方面,扎实推进立法工作。立法期间,省公安厅还多次会同省人大法工委、监察司法工委和省司法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等会商研究、深入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确保《条例》更具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福建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 http://t.cn/AXz6Je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