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第九轮巡视-第二巡视组关注【郝建宇正当防卫案、王某笛见义勇为案】#内蒙古版昆山反杀案#,愿刑法第二十条能真正在内蒙古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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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内蒙古高院【凭空“捏造”-出“约见(架)”的事实。一评内蒙高院驳回申诉通知书】兴安盟两级法院、检察院都只是“相遇”,在没有任何证据,没有提审当事人的情况下内蒙古高院凭空“捏造”-出“约见(架)”。#内蒙古版昆山反杀案##每日一评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诉通知书##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二评:内蒙古高院【包庇凶手郭长俊,用“厮打”一词混淆郭长俊实施的故意杀人的严重暴力犯罪行为:二评内蒙高院驳回申诉通知书】
三评:内蒙古高院【再次包庇凶手郭长俊,不对其故意行凶杀人的严重暴力犯罪行为的性质进行认定。三评内蒙古高院驳回申诉通知书】
四评:内蒙古高院【凭臆测判案、认定事实错误。凶手郭长俊被王某雷夺刀后向北跑离现场,高院即认定郭长俊有中止犯罪的意图。断定不法侵害的紧迫危险性和现实可能性已不存在(被夺菜刀立地成佛),没有任何佐证。四评内蒙古高院驳回申诉通知书】
五评:内蒙古高院【凭主观“被告者有罪论”恶意判案、认定事实错误。凶手郭长俊被王某雷夺刀后向北跑离现场,郝建宇与王某笛有短短15秒的对话后向北离开。高院即认定郝建宇与王某笛短暂商量后向郭长俊离开方向“追赶”,报复伤害郭长俊”。五评内蒙古高院驳回申诉通知书】
六评:内蒙古高院【故意无视“郝建宇左侧颧骨被打骨折、牙齿被打脱落”的事实伤及此事实过程,将正当防卫者变罪犯,制造冤假错案。六评内蒙古高院驳回申诉通知书】
七评:内蒙古高院【无视影响案件定性的部分事实,见义勇为变罪犯,故意制造冤假错案。七评内蒙古高院驳回申诉通知书】。【王元赶紧上车,调转车头向郝建宇走的医院方向追去。王元说,大概追了60米远的距离(实际58米),他通过车灯看到郭长俊手拿一块砖头在抡郝建宇。对气势汹汹、拿着砖头行凶的郭长俊,王元来不及多考虑,立即停车冲上前去制止郭长俊。他下车后,郭长俊还在拿砖头抡失血过多的郝建宇。王元向郭长俊的屁股踹了一脚,将其踢倒。(事后到医院后发现,郝建宇脸部左侧颧骨骨折,一颗牙齿被砸掉。)为了防止其再次行凶,他见郭长俊从地上爬起来,又踹了其一脚屁股,再次将其踹倒在地。就在此时,郝建宇顺手从郭长俊手上夺了砖头,并向郭长俊挥了出去。】(详见凤凰新闻、白鹿新闻等报道《内蒙古版“昆山反杀案”反转:踹了行凶者两脚,“见义勇为者”变罪犯》。郝建宇的事实伤及此事实过程被内蒙古高院强行忽略无视。两次出手救人的王某笛变成了同案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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