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骂人不归互联网法院管了#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法释〔2025〕14号),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新规明确将网络侵害名誉权、一般人格权、财产权等传统网络侵权纠纷从互联网法院管辖范围中移出。
此后,北京、杭州、广州三地的上述案件将按照地域管辖或指定管辖原则,由当地相关基层人民法院受理。
看到这个新闻,只觉得网络世界迎来巨变!
1.不过我是十分理解这个新规出台的缘由,各家互联网法院,特别是北互(明星集中地,平台集中地),基本上成为了网络喷子的常驻地,全年无休,批量审理这类案件,成为了诉讼的机器人,的确没有发挥当初建立互联网法院希望更多研究新型数字案件的职能,反而因为这类网络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批量案件,导致全年都淹没在案件的红海里。
而且正因为互联网法院倡导的全程线上解决,的确有很多人觉得诉讼成本低,动不动就法庭见,从而带来了北互案件大爆炸。
2.从新规来看,无论是前置的披露案件还是后续的名誉权纠纷,都按照民诉法规定由相应传统法院管辖。
这就意味着要么是原告所在地,要么是被告所在地(当然还可能有别的连接点)。
不能在互联网法院审理的带来的最大不确定是:接下来是否还能方便的在网上开庭,就看每个传统法院的设备条件,甚至每个法官的庭审习惯了(大部分法官还是不喜欢网上审理的)。
3.除去普通人的诉讼,从明星的这类案件来看,因为大部分明星在北京居多,因此之前大部分案件基于原告所在地的管辖,基本都可以纳入到北互管辖,其实是非常便利的。当然这也无形中助长了以这类案件维权为主的律师和律所的批量结案积极性,因为成本不高,没有差旅,没有路途上的时间,在办公室开个庭就跟开个会一样,性价比极高。
但在新规后,这种情况将会有所改变,至少不是专做娱乐法案件的律师,会开始思考案件的性价比,往往这类案件收费不高,但现在可能需要全国满天飞(当然也可以选择原告所在地相对稳定),而且可能需要线下审理,无疑会占用更多时间。
4.因为北互对这类案件基本形成了审判规则,所以在流程上、裁判上基本是可以预期的。
就说披露信息这一块,北互简直是服务性法院,全程一直配合披露到实名信息拿到手,律师也不用苦哈哈的拿着调查令杭州深圳几地跑(不知道这块后续接手的海淀法院是什么规则,有知道的同仁可以分享一下)。
而且对于时间戳等新型线上公证软件的使用,互联网法院的接受度极高,现在到各地法院,对这块的预期很难判断。
5.每个法院的裁判标准说实话不好拿捏,一方面增加了案件不确定性,但另一方面也可能出现一些惊喜,毕竟北互审了这么多明星名誉权案件,已经基本形成了“你诉得越多,我就判得越低”的局面,😢。
6.各位明星们,如果户口不在北京上海广州啥的,提醒你们要么先办个居住证,这样至少能锁定几个出差城市。
好几年没怎么出过差的我,感觉接下来会有全国飞的可能,北京又将成为我的新老巢。
#网络名誉权案件管辖新规#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