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1300万拆迁款被判刑男子发声# 原来是大名鼎鼎的朱双喜案。三次审理,终判无罪,当初1300万拆迁款谁想会变成“坐牢通知书”?拆迁不是“打土豪”,维权亦非“敲竹杠”。我们该如何阻止有些开发商胡乱起诉和办案人员的肆意妄为?
河南郑州市民朱双喜因获拆迁补偿1300余万元两次被金水区人民法院判处寻衅滋事罪。第一次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追缴1321万赃款。
朱双喜不服上诉至郑州中院,郑州中院发回重审后,金水法院第二次判处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追缴赃款84万。但检察院认为犯罪金额认定错误,量刑畸轻提起抗诉,这意味着朱双喜有可能被加重刑罚。
第三次,朱双喜最终于2023年8月8日收获了一份公正的无罪判决。 获得一份无罪判决有多难?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度工作报告显示,全年全国各级法院对465名公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全国有超过3500家法院,说明绝大部分法院一年到头都没有判过一例无罪案件。
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数据显示,2023年度全国起诉168.8万人,意味着公诉案件的无罪概率仅0.000275,即一万个被告人里面只有不到3个人有机会获得无罪判决。
可失去的自由、被冻结的企业、名誉与精神创伤,该由谁埋单?国家赔偿只是启动“修复”,但无法自动追责,个人建议:
1. 启动异地调查,调取原侦查、起诉、审判全流程卷宗;将追责结果向社会公开,让“谁办错案谁负责”不再是口号。否则,今天朱双喜沉冤得雪,明天还可能有李双喜、王双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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