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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新觉罗·弘瞻:从“天潢贵胄”到没落的果亲王继承人
爱新觉罗·弘瞻是雍正帝第六子,生于雍正十一年(1733年),母亲为谦妃刘氏,因雍正晚年得子,他自幼便获较多关注,却也因成长环境埋下性格隐患。
一、幼年受封:承袭显赫爵位与家产
1. 爵位承袭背景:果亲王允礼是康熙帝第十七子,因康熙、雍正两朝均勤勉任事、无党无争,深得雍正信任,去世前已获“亲王双俸”等优厚待遇,且膝下无子。乾隆三年(1738年),6岁的弘瞻奉乾隆帝旨意,过继给允礼为子,正式承袭“果亲王”爵位。
2. 继承巨额家产:允礼为官清廉但受皇室厚待,积累了大量田产、府邸与财物。弘瞻承袭爵位的同时,直接接管了允礼留下的全部家产,一跃成为皇室中极具财力的亲王,这为他日后的贪婪行为提供了物质基础。
二、成年失德:贪婪骄纵与多项逾矩行为
1. 利用职权敛财:弘瞻成年后获任管理造办处、御花园等职务,却借机滥用权力谋取私利。他不仅向地方官员索要财物,还在造办处采买物资时虚报价格、克扣款项,甚至侵占皇室下属庄田的收益,贪腐行为逐渐引发朝野不满。
2. 干涉官员选拔:清代官员选拔有严格的制度流程,但弘瞻凭借亲王身份,多次私下向吏部、兵部施压,为亲信或行贿者谋求官职。例如,他曾强行推荐自己的护卫担任地方知府,因不符合选官标准,被吏部官员暗中抵制,此事也间接传到了乾隆帝耳中。
3. 漠视皇室事务与失礼行为: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圆明园发生火灾,乾隆帝紧急召集皇室成员前往救火,弘瞻却迟迟未到,抵达后也无焦急之色,反而与随从闲聊,态度冷漠;此外,他在皇太后宫中请安时,常因小事与宫女、太监争执,甚至对皇太后的叮嘱置若罔闻,多次失却亲王应有的礼仪。
三、乾隆惩戒:从削爵降职到亲王病逝
1. 严厉惩罚的爆发:弘瞻的一系列失德行为逐渐累积,乾隆帝起初因他是幼弟而多次容忍,直至弘瞻因贪腐与干涉选官被大臣弹劾,且圆明园失火与宫中失礼事件彻底触怒乾隆。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乾隆帝召开御前会议,当众列举弘瞻的罪状,下令将其“革去亲王爵位,降为贝勒”,同时罢免其所有职务,罚银一万两,并令其闭门思过。
2. 弘瞻的结局:弘瞻自幼年起便养尊处优,从未受过如此严厉的惩罚,心理承受能力极差。被降职后,他终日抑郁寡欢,不久便身患重病,卧床不起。乾隆帝得知后虽有悔意,恢复了他的亲王爵位以安抚,但为时已晚。乾隆三十年(1765年),弘瞻病逝,年仅33岁。
四、家族没落:果亲王一脉的历史淡出
弘瞻去世后,其长子永瑹承袭果亲王爵位,但永瑹既无弘瞻的财力基础,也无祖辈的政治地位,且性格懦弱,未获乾隆帝重用,仅担任过一些闲散职务。永瑹去世后,其子绵从、绵律先后袭爵,却因皇室爵位“逐代降等”制度(非世袭罔替爵位每代降一级),果亲王爵位逐渐降级为郡王、贝勒。到道光年间,果亲王一脉已无重要爵位,家族成员多远离政治核心,最终彻底淡出清代历史舞台,成为皇室旁支中默默无闻的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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