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教师郝建宇正当防卫案 25-10-14 16:32

【感谢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第九轮巡视-第二巡视组关注此案】【“你们判的不案子,而是一个人的人生”-高院主审法官郝建义竟然不阅卷,作为一名法官最基本的职责都做不到又怎能做到公正公平依法判案???九评内蒙古高院驳回申诉通知书】#内蒙古版昆山反杀案##每日一评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诉通知书##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郝建宇与王某笛系同一个案件的当事人,内蒙古高院竟然将一起申诉案件拆分成两个案件,这很不正常。分别指定鲁瑞、郝建义法官作为承办人。
2025年8月13日下午,在内蒙古高院接待室内,郝建义、鲁瑞法官及法官助理、书记员,共同接待郝建宇与王某笛的申诉代理律师朱孝顶、曹宗文、黄燕律师。
让人大跌眼镜的是作为承办法官【郝建义】竟然对于案件一无所知,就连跟他名字仅一字之差的当事人郝建宇名字都不知道,什么罪名、判了多少年、案件基本事实等等完全不知道!两位法官以要开会为由先行离开,法官助理对于郝建义法官没有看卷略显尴尬,恳请我们不要微博曝光。法官助理说,他会认真阅卷(遗憾的是法官助理对于郝建宇反击的彩砖,这一重要物证的来源没有查明。郝建宇左侧颧骨被打骨折、牙齿被打断的事实伤及事实过程也没有查清(见录音)),最后他会向法官汇报案情,法官主要是根据助理的汇报了解案情。在短短的9月8日就已经宣布了驳回申诉,这期间还有许多的工作流程要走,请问郝建义法官您阅卷了吗?阅了几天?为什么案件承办人是法官而不是法官助理?作为一名法官最基本的职责:查明案件事实,并适用法律以作出判决。郝建义卷都不阅,怎么查明事实真相?
郝建义法官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只做了一件事:凭空“捏造”约架(见):在没有任何新证据、没有提审当事人的前提下,把之前的各级法院、检察院审理认定的事实“相遇”故意“捏造”成了“约见”。
郝建义法官在接待律师时,随意插话,工作时间穿着便衣在接待室内随意走动,竟然还点起了烟,公然、旁若无人地抽了起来!政府机关办公场所禁止吸烟,这个道理连三岁的孩子都知道。郝建义这样的办公态度充分说明了他对律师及工作人员的不尊重、对案件的轻示、对待工作极其不负责任。

此案申诉到兴安盟中院承办法官是魏洪钧。年届退休的魏法官,曾在基层法院做过两届院长,刑事案件业务精湛,对于案卷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梳理研究,亲自到案发现地调查、亲自找过负责侦查的警察核实了解案情,以案件中疑点问题逐条分析,分别给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他认为案件应该再审:郝建宇的左颧骨砖击伤,生效判决没有关注到,很不应该,是完全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或许会有争议,生效判决十年有期徒刑量刑畸重了;郭长俊的死亡跟三兄弟拿到巨额补偿后放弃治疗是脱不了干系的,真有亲情那些钱足够救治,绝不可能导致死亡后果; 民事判决郝建宇与王某笛各承担25%责任,这明显不符合民事载定的基本逻辑......他会提交审委会讨论。虽然魏法官一个人的力量没能改变中院之前本院自己做出的判决结果,但还是让我们相信有尽职尽责的好法官,案子一定能得到公正公平的判决。

当事人经过一审、二审艰难的走到了内蒙古高院,内蒙古人民心中最高的法律殿堂,翘首以待。此案并不复杂,只要认真阅卷、了解案情都会还当事人清白。做不到“如我在诉”也应该摸着自己的良心办案吧!你们判的不是案子,而是两个人的人生、两个家庭的命运!原以为高级法院的大法官们能主持公道,能够拨乱反正启动再审程序!没想到竟然遇到这样的大法官!案件终身追责制,我们绝不会放弃!

发布于 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