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天周五17号,江秋莲被诉(骗捐诈骗捐款)财产损害赔偿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举行庭前会议。
郑重提醒: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第五款之规定,包括诉辩审等各方在内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当事人、律师、法官,都 不是神仙,犯错(违法)可以。但是,知错(知法犯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利而又 不改者,坚决 不可以。
发布于 山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