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国资收购上市公司股权案例浅析——国资LP与产业GP
设置该收购平台的模式,主要出于,一方面,地方政府希望通过收购上市公司,从而实现:1、为当地招商引资(如:收购上市公司后让其变更注册地,到当地办厂投资等)、2、借助上市公司使政府控制的资产证券化(如:收购上市公司后,政府可以将其控制的资产置换入上市公司,使其拥有更高估值,同时,也更容易借助上市公司的平台进行股权融资)、3、纾困上市公司(部分政府辖区内上市公司面临经营困难局面,在面对退市风险时,地方政府为保上市公司壳,尤其在辖区内只有一家上市公司的情况下,通常会采用收购上市公司手段,以保住上市公司的壳,该类案例较为常见,可见“海淀区国资收购金一文化”案例)。
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相比于专业经营机构,较为缺乏经营管理上市公司的能力,根据以往案例,在收购后,会疏于对上市公司的管理,从而容易使上市公司陷入经营困境。(如:“北京市朝阳市国资委收购东方园林”案例,2019年朝阳国资收购东方园林(002310.SZ),收购后由于经营不善与常年业绩亏损,东方园林2024年提交破产重整),在此基础上,引入有专业行业经营的产业公司,负责管理收购后的上市公司,实现能保持良好健康的发展态势,成为现阶段地方政府收购上市公司的新模式。 http://t.cn/AXzEkfo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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