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创跟奇奥天尊在上海打的这场 二审华创赢了
粗暴的来讲
就是奇奥天尊 关于“奥特曼”这个【商标】的任何授权都将被判定为侵权
奥特曼这个【商标】的持有人是圆谷 并且在中国合法注册
这次官司的核心 就是侵犯了圆谷从90年代就已经注册的奥特曼的商标权
法院进一步解释了1976合同的3.5条 商标权
这个合同中记述的商标权转让 应理解为合同内的影视作品本身强绑定的商标权 并不是“奥特曼”整体的商标权
所以“奥特曼汉堡” 很明显是侵犯了圆谷持有的“奥特曼”的商标权
但是奇奥天尊 本身授权玩具销售等部分 依然…不受影响
因为授权发售玩具
属于3.7 “以任何材料、任何形式复制第1条所列电影中使用的所有模型与角色(基于原始角色),并用于商业目的的权利”的解释范围
对于现在奇奥天尊的商业版图来说 华创确实在一些方面给了奇奥天尊一闷棍
但是还是没有伤及根本[融化]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