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 25-10-15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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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谈学生自习看恐怖片吓病#:教育场所应是学生的心灵港湾丨中听】#允许学生看恐怖片是管理失职#2025年10月,广西横州市法院的一纸判决,将一起看似特殊的校园事件推至公众视野:某班学生在自习课观看恐怖电影后,一名学生突发精神病性障碍,家长索赔3万元。法院最终判定学校承担30%责任,赔偿9182元。从法律角度来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明确规定学校在教育、管理职责上的过失。其中问题的关键在于:学校在同意学生观看恐怖电影前,是否充分评估了潜在风险?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心理健康预警机制?

这起案件或能反映出更深层次的问题:个别学校更注重学习成绩与校园秩序,却忽视了学生的心理安全,缺乏真正的危机干预能力。允许学生看恐怖电影,暴露出的正是教育管理者对心理安全风险意识的淡漠。

虽然学生获得了部分赔偿,但伤害已经造成,其中的教训足够深刻。我们应该记住这个教训,让其成为改变教育理念的契机。我们更需要思考的是,如何让每个校园都成为守护学生身心健康的地方?答案是把心理保护变成实实在在的制度,让防护体系真正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