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情树 25-10-15 20:06
微博认证:华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刑法学硕士生导师

今天上午应邀给一些干部讲课,其中,包括来自法院和检察院的干警,我讲到一个案件能否类推适用的问题。一个法官助理马上说,罪刑法定禁止类推,我说,其禁止的是不利于被告人的类推,并不禁止有利于的类推,如果某个刑法条款有利于被告人,案件事实又是相同或者相似的,是可以类推适用于被告人。那个法官助理又说,我们办案就严格依照法律来,法律怎么规定,我们就怎么办,不会适用类推的,我说法律怎么规定,就怎么办,没有错的,但是,理解和适用法律条文要上下左右看看法律,而不是只盯着某个法条,要有体系解释思维,把法律当成一个系统,结合上下文来理解法律条文的含义,而不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那个法官助理才沉默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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