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性驱动:
发改委等部委印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能力“三年倍增”行动方案 到2027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建成2800万个充电设施
为落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破解电动汽车充电难题、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能力“三年倍增”行动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明确通过三年攻坚,全面提升我国充电设施服务能力,为电动汽车大规模普及筑牢基础。
《行动方案》显示,到2027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建成2800万个充电设施,提供超3亿千瓦的公共充电容量,满足超过80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实现充电服务能力的翻倍增长。
整体解读:
a)城市快充网络:到2027年底,#全国城市新增160万个直流充电枪,其中包括10万个大功率充电枪。
b)高速公路充电设施更新改造:到2027年底,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含停车区)新建改建4万个60千瓦以上“超快结合”充电枪,鼓励建设大功率充电设施。
c)农村充电设施建设:到2027年底,在尚未建设公共充电站的乡镇行政区至少新增1.4万个直流充电枪。
d)车网互动:到2027年底,新增双向充放电(V2G)设施超5000个,反向放电量超2000万千瓦时。
测算倍增计划新增直流公桩投资额450亿元,交流投资额185亿元
27年底的目标值基本是25年初数值翻倍。
假设新增1000万台交流私,400万台公桩(包含普通直流、大功率直流和交流桩),按交流1500元/台,普通直流1.5万/台,大功率直流15万/台计算,直流公新增投资额约450亿元,交流新增投资额约185亿元。
发布于 山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