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1的这个案子,如果大家去翻裁判文书的话,只会对这个男的更加同情。
综合裁判文书,女方在被刺死的前一晚,与男方争吵、推搡后,把家里的红酒白酒摔碎在地,还把餐桌掀翻,电视推倒,而后打电话报警说自己被家暴。
另外,在日常生活中,女方也经常以各种琐事为由辱骂甚至掌掴男方。
依照相关解释,女子做法就是家暴无疑。
然而,法院在审理后却认为,尽管女方脾气暴躁,动不动就对男方恶语相向,事发前一晚还在家里各种打砸,却不构成家暴,自然也就不具有刑法意义上的过错。
最终,法院考虑男方存在自首+积极认罪悔罪等,对其从轻处罚,判处男方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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