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老柒 25-10-16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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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想了想,还是得单开一个大篇,说说现在的民事诉讼官司的现实中真实的情况。
巧了,截图苏大那个事,我还真亲身见证过一个非常类似的事,就是我父母单位的家属院的真实情况,情况很简单。老太太在阳台生火做饭,然后着火了,把楼上阳台也给点着了,住户全责,物业无责,消防确责,公安鉴损都有,折腾了4年多,一直折腾到小区都拆完了,老太太也没赔钱。
那个家属院23年拆完的,到现在赔钱没赔钱我不知道,反正我最后去办理拆迁事宜的时候,楼上那位说是还没赔。

简单说说我了解的,可能还不是最完整的具体情况吧,首先就是公安鉴损,这个流程差不多就得俩个月,反正房子烧了也没法住,也等得起。
公安鉴损一般案值是估算的偏少的,时间也很长,你也可以不等,找第三方鉴损机构,这个比较快,公安机关也会给你推荐第三方,但是,法庭上对方可能不认,说你找的第三方跟你有勾结,故意把损失价值高估了,到头来你还得找公安,公安机关出具的鉴损报告我没见过被告敢哔哔有勾结的。

比如丢一辆车或者手表这种有发票的,很简单,两三天最多一礼拜鉴损报告就出了,根据购买时间计算使用损耗就行,有公式。
但比如家里被烧了,这就很麻烦,家具家电发票可能一起烧了或者根本没有,还有被烧了啥你也得自己拿证据,比如少了多少本书,每本书多少钱,你有发票或者购买记录吗?电子支付和在线购物记录其实很好的解决了这个问题,让这个当年非常麻烦的环节,现在简单了很多,但问题是如果不是在线买的呢?转账给的现金呢?
衣服被烧了也同理。公安鉴损,非常看重证据的,不是你空口白话说你有这东西被烧了人家就信,你说你有,你得拿证据,证明你真有,而且证明就在房子里,被烧了。

当时楼上被烧那大哥光鉴损报告就折腾了俩多月,公安机关跑了七八趟,总算是拿到了,你以为这就很折腾了?
错!
鉴损报告是整个诉讼流程里,最流畅和快捷的了,公安机关相比较法院和消防,可以打满分!

下一步,你得拿到消防事故认定书,但是,消防非常不愿意针对个人出具这玩意,如果是公对公,俩单位之间要打官司,消防出具的比较痛快,但你个人打个人,楼上打楼下,你让消防出具火灾责任事故认定书,呵呵……
我也不装逼,我就说说2018年的这个事后续的发展吧。

这老哥去了当初参与灭火的消防队,消防队说我们不管这个,我们就管灭火,你得找上级消防管理中心,然后消防管理中心说,我们出具这个责任认定书,得有正当理由,你为啥要这个?
老哥说我得起诉楼下赔偿,需要认定责任。
中心说那这样,你拿着法院受理通知书来,我给你出。
老哥去了法院提交了诉讼书。
法院以证据不足打回来,要求提供消防责任认定书,才能起诉……

瞧,踏马的牛逼不?
死循环了!
然后老哥就消防-法院之间跑了不知道多少趟,也没解决,人家也很和气,也好言相劝,你说诉求人家也听着,也给你出主意,但就是打破不了循环。

后来循环是怎么打破的呢?
老哥直接怒了,日子不过了,去区长接待日撒泼去闹了……
也是三十多岁的人,脸不要了,尊严不要了,直接连滚带爬跪下嚎啕大哭的方式大闹区长接待日……
这就是合法维权的成本,你的尊严也是成本之一。
然后,街道找到了居委会,街道-居委会二级机构行文给消防管理中心,然后消防管理中心派人到现场勘察,派人调取了当时消防队的出警记录,调取了建筑平面图,周围邻居的供词,街道居委会的相关住户人员信息。
事故责任书出具了。

然后去法院起诉,还是被打回了,还是证据不足,不过这次法院给开了个单子,上面列了还缺少那些证据。
不像上次,直接就一个没责任书。
好在这些证据相比较消防责任书那就太简单了,很快大哥就找齐了。
然后法院受理了,再然后……

放火的老太太找不到了。
身份证信息联系不上本人,打电话也不接。
可能有人说,那难道就不能缺席开庭,缺席审判吗?
当然可以,大哥也是这么认为的。
但就在马上就可以缺席审判之前,老太太出现了,说我身体不好,我住院了,我现在没法开庭,我得先看病。
开庭延期……

一延再延,人也不在百斤,老太太并不是我们家属院的员工家属,是买的我们家属院员工的房。
这中间,老太太说,我要争取管辖权,因为我不方便,所以百斤不能作为起诉地,起诉法院要来我户籍。
大哥当然不同意!
火灾发生在百斤,为啥要去你户籍所在地,而且去你户籍所在地,我往返交通住宿算谁的?

管辖权又折腾了好久,最后是这边要拆迁了,需要确权,需要冷冻户口和统计常住人口,这老太太才又回了百斤,病也好了,管辖权无争议,百斤开庭。
在庭审的时候,老太太那边律师指出,房子是七八十年代的老房子,房屋内线路存在老化问题,消防确责是老太太全责这个我反对,我认为居委会(家属院没物业,居委会代行物业职责)负次要责任,追加居委会为第二被告。
又是一波折腾,居委会拿出了修缮电路的记录,也拿出了火灾发生不久房屋外墙保温材料刚刚换新过,新材料属于防火阻燃材料的记录,反正一大堆各种记录,居委会也急了,人只有刀砍到自己身上,才知道疼。
消防也表示责任清楚,就是楼下老太太全责。

然后法院判的倒是挺痛快的,老哥胜诉,老太太败诉,赔偿包括火灾损失,误工费,交通损失,电话费,公证费等其他费用。
再然后,老太太上诉表示不服要二审。
不过这个就纯属浪费时间了。
老哥这段时间就等着执行。

二审不出意外老太太败诉,按照一审执行。
然后,老太太就不赔,没钱,失信名单你随便上,限消你随便限。
我反正就是真诚的跟楼上赔礼道歉,要钱没有,要道歉我可以一天跟你道歉一百次。
态度倍儿好,倍儿诚恳。

老太太有儿子有女儿,有儿媳妇有老伴儿,全家都倍儿诚恳,态度倍儿好的道歉,但要说自己掏钱帮亲媳妇亲妈赔,那是断断不能的,一分钱都没有。
老哥打算继续起诉要求代位追偿,也就是让老伴或者子女来赔,证据不足不受理。
申请强执,同意了,但没有可以强执的财产,楼下烧的更透,小区也快拆了,楼下的房子也没住人,就这么保持着烧完的样子。

老哥想等拆迁款发下来,拿拆迁款来赔,但房本是儿子的,房子是儿子买的,不是老太太,所以拆迁款也是打到儿子账户上,老太太户头上还是分币没有。
老哥想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为理由,让公安机关把老太太拘留,但老太太已经快八十了,公安机关别说拘留,留置24小时都不敢,报警公安机关就上门 ,上门就调解,好言相劝。
警察蜀黍态度也非常好,老太太态度也非常好,表示你们可以拘我,反正我也没钱,我愿意进去几天,给楼下出出气,你放心,我死拘留所里也肯定不怪你,何况我身体挺好的,肯定不会死。
但就算老太太这么说,人家公安机关也不敢拘留啊。

以上就是我知道的最后了,在后面小区彻底拆了,已经平整完了,老哥去了哪,老太太去了哪我全然不知。
我也不知道老哥最后要回来自己那区区几万的火灾损失补偿款了没有。
上述全部过程,总历时四年多。

这个是个例,我不否认。
也是我身边即世界,我也不否认。
我只不过告诉所有张嘴就是你怎么不起诉的朋友。
不是你起诉,法院就一定受理。
更不是你起诉之后,你就可以不用付出啥时间和精力,就可以得到赔偿。
我国诉讼成本极高,不止是金钱成本,还有时间和精力成本,甚至在这两者之外,你的尊严,你的人格,也属于成本的一部分。

为什么现在闹的人越来越多?
按闹分配固然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我不闹,我合理维权,成本负担不起。
这事里破局的关键是啥?
其实也是闹……

你们也别试图说服我现在司法很方便,很流畅,没这事。
我也不指望说服你们。
我只是希望当你们打民事诉讼的时候,还能保持这么乐观和自信。

写在最后,我还想装个逼,以上事情,发生在百斤,天子脚下,首善之区。
哪怕在这场长达四年多的麻烦里,无论是消防,法院还是公安,无论是区政府,街道还是居委会,都保持着基本的体面。
态度良好,语言文明,所有政府机关的操作合理合法合规,让你生不起气来。
如果在一个政府职能不那么文明不那么正规的地方,这场诉讼又会横生出多少变故?

用我亲耳听到的老哥在维权过程中多次重复的一句话来做结尾吧……
不知道你们看完这句话怎么想,我感到了痛彻心扉的心酸和深深的绝望[泪]

如果我烧死在里头成了刑事案件,这个事情反倒好办了,我怎么就不死在里头呢?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