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纪委监委网站[超话]# 控告倪世英、王斌、顾华铭、华建东、潘丹阳、沈小琴等滥用国家公共项目打着征收旗号、虚构征收假象、擅自决定征收范围,谋取个人利益,实施非法占地、毁灭房屋、侵吞土地补偿款等事实;请求对被控告人依法进行查处,并将查处结果书面告知控告人。
事实和理由
2017年12月1日浙江省政府作出[2017]418号答复,控告人位于杭州市萧山区南阳街道南翔村唯一宅基地住房、承包田尚未涉及征收不存在相关批文等信息(附证据1),2020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20)最高法行申11285号裁定,再次确认该土地不在用地范围内,萧山区政府否认对涉案土地实施了征收行为,性质至今仍为集体土地(附证据2)。明确与政府行为公共利益无关。
2017年11月22日被控告人非法占地毁灭控告人唯一宅基地住房、承包田(证据附3),经杭州萧山区法院(2020)浙0109行初48号判决确认,杭州国土萧山分局作出萧土处字[2018]第431号行政处罚决定在非法占地范围内(附证据4)。2019年11月19日杭州萧山区法院作出(2019)浙0109行审179号裁定,对非法占地新建的构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的强制执行(附证据5)。
倪世英、王斌、顾华铭、华建东、潘丹阳、沈小琴等人系原杭州空港经济区南阳街道领导班子人员,滥用国家公共项目,为了沈小琴家废弃的厂房(拆除前加层)获得补偿利益最大化、重复补偿,滥用权力,制造征收假象、擅自决定征收范围以威胁手段胁追家人配合非法征收不成进行非法占地毁灭房屋。事发至今已近8年,家人的基本生存问题未得到解决,违法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基于上述事实,依据宪法,实名投诉控告,请求查明事实,依法作出处理。
发布于 浙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