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边老师猛蹬三轮车 25-10-17 14:09
微博认证:微博新知博主 教育博主

假设某大V 在 2019 年,在知识星球进行知识变现,共营收¥480 万,已知平台扣除了 20%(不知道是平台扣除佣金还是代缴税)情况下,其他税款没有主动申报,五年后税务部门可以追收欠款加滞纳金吗?

取得的收入:480万 - 96万 = 384万元

按照如下条件:平台扣除的20%与税收无关,个人所得税需以您实际取得的收入(384万元)为基数计算

计算过程简略,应纳税所得额 = 307.2万 - 6万 = 301.2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6万元的部分,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为181,920元。
·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301.2万 × 45% - 181,920
= 1,355,400 - 181,920
= 1,173,480元(约117.35万元)

再说滞纳金的事儿:

假设税款逾期5年(约1825天):
· 每日滞纳金 = 1,173,480 × 0.0005 = 586.74元。
· 总滞纳金 ≈ 1,173,480 × 0.0005 × 1825 ≈ 1,070,800元(约107.08万元)。
· 注意:滞纳金不得超过税款本金,此处107.08万元 < 117.35万元,符合规定

最后说罚款的问题:

· 如果被实名举报并查实为偷税行为(如隐匿收入、虚假申报),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3条,除追缴税款和滞纳金外,处不缴或少缴税款50%至5倍的罚款。
· 实践中,对于故意偷税,罚款比例通常较高(例如,在类似网络主播案例中,罚款多为50%-100%)。
· 按最低50%罚款:1,173,480 × 50% = 586,740元(约58.67万元)

偷税行为追征期无限制,即使过了5年,税务机关仍可全额追缴。

那也就是说:最低补缴总额(按50%罚款计算):
· 税款 + 滞纳金 + 罚款 = 117.35万 + 107.08万 + 58.67万 = 283.1万元。

@上海税务 您看我算的对不对?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