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乡村建设指导员半年工作总结会】#长宁#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乡村建设指导员工作安排,长宁县作为宜宾市试点在全县聘请38名乡村建设指导员,协助开展农村自建房安全巡查和监管工作。
10月15日下午,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杜艾枚主持召开乡村建设指导员半年工作总结会,13个乡镇分管领导、经办人员和乡村建设指导员参加会议。此次会议紧紧围绕农村自建房质量安全目标,通过明确工作目的、职能职责和目标任务,强调“早发现、早汇报、早处理”,确保农村自建房安全。
会上,住建局对《长宁县乡村建设指导员年度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解读并提示巡查台账和报表填报要点,县审计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分别对农村危房改造及乡村规划等工作进行强调。杜艾枚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提升履职能力。乡村建设指导员要深刻领会此项工作对乡村发展的重要意义,精准摆正自身定位,强化责任意识;加强业务学习,提升专业指导能力。二是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巡查。将监督指导职责贯穿乡村建设全过程,严把质量关、标准关;常态化开展既有农房安全巡查,做好隐患排查及初步安全评判,及时发现并预警风险。三是锚定工作目标,夯实建设根基。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将各项任务抓细抓实,为全面保障农村自建房质量安全,稳步推进和美乡村建设筑牢坚实基础,助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长宁县将持续加强对乡村建设指导员的管理与指导,充分发挥其在乡村建设中的专业优势,保障农村自建房安全,助力和美乡村建设,推动长宁县乡村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编校人:马一丹 审核人:李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