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出资还是关联交易?——股东向公司转账款项性质认定】郝某系某科技公司的股东。2022年1月至12月期间,郝某先后分七次向某科技公司对公企业账户内以现金方式存入一百余万元,存款备注均为“股东郝某借款”。后某科技公司因经营不善停止运营,郝某随即起诉某科技公司要求归还借款。某科技公司认为款项系郝某个人代为收取的公司业务款,后转入公司企业账户用于公司经营。双方各执一词,究竟孰是孰非?企业又该如何防范因股东向公司转账性质不明涉诉?公司应从哪些方面规范现金流合规审查?@上海长宁法院 以案释法。 http://t.cn/AXwZo6T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