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大家跟着乾隆随围,萨喇善和傅清妹妹的宝贝儿子恒岳,才刚20出头,却和别人打了起来,形成互殴局面[挖鼻][挖鼻]
当时情况是,有内廷值事A,一直站在豹尾枪前探着身子看热闹(围观狗隆),领侍卫内大臣嵩椿见状,便令恒岳去赶他走…
恒岳称:我是奉领侍卫大臣命令,加以管制,可他并不肯动,大臣下令掐他脖子,于是我掐他脖子驱赶[淡淡的]
内廷值事A称:我没站在豹尾枪前面,平时我们内廷值事都是随头头们接着豹尾枪边缘站,侍卫恒岳从我背后搞我,我告诉他称我是内廷值事,但他不肯,扯住我的辫子殴打驱逐[挖鼻][挖鼻][挖鼻][挖鼻][挖鼻][挖鼻]
这时候来了个B,称:A站在豹尾枪边缘,恒岳来驱赶,还扯他辫子殴打,我去告状给领侍卫内大臣嵩椿,他竟然说我袒护A而反驳领侍卫内大臣,我怎敢反驳他,又怎么会袒护A?我只是禀告A被恒岳打了这是实情[挖鼻]
以上结束,开始审理阶段。
侍卫严格管理驱散闲散无用人是分内之事,恒岳是奉领侍卫内大臣命令。但A应该并未越过豹尾枪,由此可见,恒岳并不知道A是内廷值事,只是遵照嵩椿指令。所以,恒岳及A都不应该被判有错。
但B,带领内廷值事站班,明显知道A身份,当即应该告知恒岳,但他并没有这么做,最后局面变为互殴,他又跑去告状嵩椿,虽然B自称没有反驳嵩椿,但他找嵩椿说话时,难免觉得自己占理,语气会高傲。嵩椿是领侍卫内大臣,于情于理B应该予以尊重,但B禀告时举止高傲即是不当。应将B交御前大臣察议。
此外,带领豹尾枪行走的领班有管理之职,却竟然让领侍卫内大臣去派侍卫来管制,也是难辞其咎,也该交御前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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