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战考研##法硕刑法于越#
法硕的小伙伴们,特别注意!
目前法硕考试仍然采取“传统的四要件说”,《法硕考试分析》和《马工程刑法学教材》均采取此说!从近年法硕真题的命题情况看,法硕并未采取“改良版的四要件说”。
改良的四要件说在传统四要件(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之外增加了犯罪排除事由,包括:违法排除事由和责任排除事由,带有浓厚的三阶层犯罪构成理论判断色彩,借用德日三阶层理论来改良四要件体系。法考中确实必须采取阶层判断思路才能做题!
但是,《法硕考试分析》《马工程刑法教材》中除四要件之外,只有“正当化事由—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并无“违法排除事由和责任排除事由”这一区分!
而且法硕刑法和法考刑法在命题理论和诸多具体观点上具有较大差异,例如: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就不同。
法硕中两人都必须达到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基于共同故意,实施了共同犯罪行为才成立共同犯罪(传统四要件说的观点);
法考中不要求两人都达到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只要共同实施了客观上的违法行为就成立共同犯罪(改良版四要件说的观点)。
例如:16周岁的甲为15周岁的乙实施盗窃望风。
法硕认为由于乙未到达盗窃罪的责任年龄,甲、乙不成立共同犯罪;
法考认为两人成立共同犯罪,只不过主犯乙未满责任年龄,无罪,从犯甲成立盗窃罪,甲要对乙盗窃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失结果负责。
笔者同时讲授法硕刑法和法考刑法2种课程,总结两种考试历年真题,发现至少有30多处重大观点差异!可以参考笔者的另一篇文章:法硕刑法与法考刑法观点重大差异30点!
双考生要注意完成2种考试观点的切换!只听法考刑法课程不足应对法硕考试!
发布于 江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