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城根下刀笔吏 25-10-19 00:50
微博认证:2024微博年度新知博主 法律博主

#男子救落水者发视频被投诉侵权#

这个新闻让人有点难评。

这个男的救了一个落水女子,救人过程挺不容易。当时有过路人,把他的救人过程给拍了下来。第二天,他把其中一个片段传到了网上,他觉得自己第一次救人,想让网友们夸夸。

结果,被这个女的投诉,说侵犯她的肖像权,随后视频被下架。

然后,他觉得有点寒心。当然,他也说了一些亮堂话,说下次该救还得救。

这件事的核心是,如果这个女的坚持一切按法律办,她可能已经死了。因为这个男的,没有亲自跳下水,救她的法律义务。他的最大法律义务,是打个110,让警察来救她。但如果等警察到来后,她可能已经被淹死了。

她在被救的时候,享受了别人高于法律义务的付出,但是在被救后,又希望用低于这种付出的法律标准,来维护自己权利。

她在维护自己权利的时候,没有想到,别人所付出的,比她的肖像权维度高很多。

另外,救人对应的是生命,视频对应的是肖像。

到底是生命更重要,还是肖像更重要?

当然,她可以在这件事上,就事论事,说我就是要维护我的肖像权,但如果她坚持这么做的话,下次在遇到她生命奄奄一息的时候,别人可能便不会再愿意多付出高于法律的标准,去挽救她的生命。

从本质上来说,这些女性属于女性群体中的砍树之人。

她们努力的砍树,等某一天,等树被砍得差不多快没时,其他女性会发现,基本没有树荫可以庇护了。#热点观点#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