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认识3天的人借钱被拒后杀人抛尸#【#借钱被拒后杀人抛尸竟称激情犯罪#,已被执行死刑】10月16日,《检察日报》披露一起案情:
抢劫杀人后潜逃外省,被抓捕归案后声称自己是激情犯罪,妄图减轻刑罚。经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检察院提起公诉,2023年11月15日,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同意后,日前,李某被执行死刑。
2023年3月25日下午,从事POS机推广业务的林女士收到一条微信消息后,告诉父母要出门见客户,便匆匆离家,直至次日凌晨也没回来。家人怀疑林女士遇到了危险,遂于第二天到公安机关报案。
经调取林女士的社交软件数据,一个名叫李某的人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林女士失踪当日,李某以想办理一台POS机为由,添加林女士为微信好友,并约其见面。公安机关遂将李某列为重点嫌疑对象。
最终,民警在乌兰察布市一村庄废弃地窖内发现了林女士的尸体。此后,民警根据线索辗转多地,于2023年3月将李某抓获。
李某到案后供称,案发当天,自己向林女士借钱,对方没有答应,便与之发生争吵,用绳子将林女士勒死后抛尸。面对讯问,李某始终辩称自己是激情杀人。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2023年7月,土默特左旗检察院以李某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及以上刑罚为由,将该案报送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审查。
受理该案后,呼和浩特市检察院随即成立办案组,经审查认为,李某是否为有预谋作案以及作案动机存疑,其激情杀人的供述内容不符合生活经验和逻辑。
首先,从双方关系看,李某与林女士认识仅3天,除办理POS机业务外,没有任何往来,李某对借钱被拒应有心理预期,因被激怒杀人,令人难以理解。
其次,从作案场地看,李某找到一处待租院落,从房东处借来房屋钥匙,案发后又以“没看中”为由,将钥匙退还房东。
再次,从作案工具看,李某用于捆绑林女士的尼龙绳、蛇皮袋等均于案发当日上午购买。
上述证据均指向李某可能是有预谋作案。(检察日报) http://t.cn/AXwbopQ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