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救后举报施救者侵犯肖像权#杭州有个高先生,好心救人反倒被举报了。
10月14号晚上,高先生路过拱墅区的运河边,突然听见水里有动静,一看是个女子在挣扎沉浮。当时天挺冷,河水冰凉,河底还全是碎石,但他没犹豫,直接踢掉拖鞋就跳下去了,费劲巴力才把人拖上岸。救人的时候他脚被划了个大口子,晚上自己默默去医院清理伤口、打破伤风针,医药费花了两百多,也没跟谁提这事儿。
这是高先生第一次救人,心里挺有成就感,刚好路人拍了救人的视频,他就想着发到社交账号上留个纪念,还盼着能被网友夸两句。结果视频发出去没俩小时,被救的女子就找上他,强硬要求删视频。高先生还在犹豫呢,平台直接发来通知,说视频被举报下架了,理由是“侵犯肖像权”。
高先生特委屈,他说视频里根本看不清女子的脸,怎么就侵权了?而且自己冒生命危险救人,没换来一句谢谢,反倒被“反手一刀”。这事儿传开后,好多人骂被救女子“忘恩负义”,说这简直是寒了好人的心,以后谁还敢见义勇为啊。
不过后来也有说法,被救女子是跟男友吵架情绪崩溃才落水的,觉得自己最狼狈的样子被几万人围观,整晚都没睡着。律师也解释了,民法典里肖像权不只是看脸,要是体貌特征、场景这些细节能让熟人认出来,也可能算侵权。
好在后续还算有点转机,高先生给视频里的女子打了马赛克重新上传,这次平台没再下架。他虽然心里不舒服,但还是说“以后碰上这种事,该出手还是得出手”。只能说这事儿挺复杂,好人的善意得护着,但被救者的隐私诉求好像也不是完全没道理,关键还是得把握好那个度吧。http://t.cn/AXw5tcWb http://t.cn/AXw5Mjl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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