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霄雲再唱烟火里的尘埃#本来就爱听不同歌手翻唱经典,可这次争议让不少人犯嘀咕——翻唱到底该怎么算“致敬”,怎么算“越界”?
先是华晨宇歌迷会指出,黄霄雲版结尾那段吟唱,跟华晨宇2018年《歌手》里《孩子》Live版的旋律太像了。咱也不是专业人士,但反复听两段录音,确实能品出点“似曾相识”的味道。后来看双方回应,黄霄雲工作室说词曲授权没问题,还承诺以后翻唱加“改编溯源说明”;华晨宇那边态度更明确,说“拒绝版权擦边”,要明确标注来源。
这里头咱有点懵:词曲授权了,难道改编的部分就不用打招呼?就像买了个剧本拍戏,加了自己写的台词,是不是也该跟原作者说一声?有律师朋友科普过,现在法律对词曲保护比较明确,但像这种表演者独创的旋律片段,维权确实难。可对我们听众来说,难维权不代表可以模糊边界啊——谁不想自己的喜欢被认真对待?
这两天刷到巡演消息,黄霄雲在成都、上海几场都唱了这首歌,舞台设计挺用心,成都场加了电吉他,上海场红发配弦乐。有乐评夸她技术进步,情感层次更丰富了。支持她的朋友说,翻唱本来就是二次创作,给经典注入新活力多好。但也有老粉叹气:“我们喜欢原版,是喜欢华晨宇那种‘尘埃的倔强’,现在听着像换了件外衣,里子却少了点魂。”
其实咱更在意的是,这事儿能不能给音乐圈提个醒?后来看到《中国知识产权报》说,黄霄雲提的“溯源说明”成了二次创作样本,音著协还出了翻唱标注指南。这算意外之喜吧?至少以后听翻唱,能知道哪段是原曲,哪段是歌手的新想法,不用猜来猜去。
喜欢一首歌想翻唱,没问题;用了别人独创的巧思,标注一句“这段旋律参考了XX版本”,也没多难。毕竟音乐是传递情感的,互相尊重才能让好作品走得更远。
现在再看这事,或许争议本身比结果更重要——它让我们这些普通乐迷明白,再小的创作细节都值得被看见,再火的翻唱也得守住对原作的敬畏。下次再听到好听的翻唱,咱也能更安心地说:“这歌,翻得有诚意。”(希望以后这样的“较真”,能让更多人学会好好说话,好好做音乐吧~)http://t.cn/AXwcgUTk #烟火里的尘埃##乐评##一分钟视频创作季##金牌剪刀手##华晨宇[超话]# http://t.cn/AXwckvp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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