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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当地政府了解,孩子的父亲是南涧县本地人,今年30多岁。母亲户籍在北京,40岁左右。他们双方都受过高等教育,父亲有大学学历,母亲有研究生学历”。
从目前已有的信息来看,该案还不涉及刑事犯罪。一是不存在虐待行为,无法成立你虐待罪。二是即便存在遗弃行为,也达不到遗弃罪的入罪门槛。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该罪的成立要求情节恶劣。对此,应根据遗弃行为的方式、行为对象、结果等进行综合判断。根据司法实践,对被害人长期不予照顾、不提供生活来源的,去干、逼迫被害人离家,致使被害人流离失所或者生存困难的,遗弃患严重疾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害人的,遗弃行为致使被害人身体严重损害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的,均属于情节恶劣,可成立遗弃罪。
结合本案已有的事实,还达不到刑事犯罪的程度。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