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病不侵_奶啵 25-10-21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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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消费者,在基于喜欢和知晓商品盈利用途后去购买,在法律上就已经构成了买卖合同了。
就像很多粉丝在嘟嘟商务前问的“这算不算嘟嘟的销量”,就有因商家承诺算而乐意去购买这一因素,基于该因素和商品用途去购买也构成买卖合同。
在这个买卖合同关系中,你们的核心身份是消费者。这意味着你们除了受到《民法典》中关于买卖合同的一般保护外,还受到专门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特殊保护。例如:安全保障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监督批评权。

抛开所谓的粉圈身份,单纯以消费者/自然人去询问商家所承诺的商品盈利用途(盈利投入生日应援),并且要求该用途的钱款公示,这是对知情权的正常使用。

发布于 广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