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 25-10-22 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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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2800元电动自行车险被盗获赔1900元#】#电动自行车背后的保险困局#“车丢了只要材料齐,就赔一辆一模一样的新车。”去年10月,陕西的杨女士在当地一家电动自行车门店购车时,店主的这句话让她投保了2800元的盗抢险,还在店主指引下快速完成App投保。
  可今年8月车辆被盗后,杨女士申请理赔时却傻了眼:保险公司说只能赔付1900元。“明明承诺保险期内丢失就赔新车,怎么不仅不赔车,赔钱还要扣钱?”她联系保险客服才得知,赔付的是购车款,且要扣除“车辆折旧费”。她去找当初推荐保险的店主对质,对方却说“不记得了”。
  “投保时连保险合同都没见过,只有投保成功后才收到电子版文件,想仔细看都没机会。”杨女士告诉记者,她当初听信了店主的宣传,直到理赔时才发现,投保“便捷”的背后是信息不对称。
  记者调查发现,杨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不少消费者反映,投保时保险客服并不主动告知“改装电动自行车不赔”等核心免责内容,等出险时却以此拒赔;线上投保更是普遍“先付费后看条款”,消费者发现问题也只能自认倒霉。
  陈燕红分析,这暴露出行业三大问题:一是核心免责条款告知义务缺失,如“改装车不赔”等条款未以显著方式提示,违反保险法第十七条相关规定,即保险人需对免责条款作出足以引起注意的提示,并明确说明;二是线上投保流程不合理,“先付费后看条款”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三是部分保险公司用格式条款扩大免责范围,将“未按规定年检”“电池自然损耗”等纳入免责事由,这类条款可能因违反保险法而无效。#商家称不买保险不给电动自行车上牌#(见习记者 于天航 全媒体记者 张守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