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交警 25-10-22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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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报废车 以身试法“驶”不得】近日,娄底双峰公安交警在双峰县走马街镇走马村地段执勤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迹可疑,交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检查中要求驾驶人出示相关的证件时,驾驶人行色慌张,讲话含糊不清,无法提供有效证件,经进一步查询核实,其机动车驾驶证已处于注销状态,属于无证驾驶,再对车辆信息核实,该普通二轮摩托车属于报废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执勤民警对该驾驶人无证驾驶报废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700元,收缴强制报废车辆的处罚,并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和相关交通安全知识的普及和教育。#湖南交警在行动##胡椒蜀黍话交通##文明交通携手共创# @湖南娄底交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