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泊头市检察院检察官回访了一起“高危、重罪、病犯”收监执行监督案件。
王某曾因犯绑架罪、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因身患尿毒症,被暂予监外执行。其间,王某又犯污染环境罪,数罪并罚,最终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十个月,法院决定收监执行。王某因治疗需长期透析,再次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但泊头市检察院审查认为,虽然王某所患疾病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相关规定,但其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又犯新罪,再犯罪风险较大。2024年底,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意见,依法对罪犯王某不予暂予监外执行。
而直到2025年初,王某却迟迟未被交付执行刑罚。检察官走访发现,王某一周需透析三次,看守所并不具备收押医疗条件,而没有办法“收押”就无法收监。此外,王某应被投送的监狱也不具备透析条件,服刑期间需外出透析,收监压力大。
于是,泊头市检察院联系医疗机构对王某的病情进行评估,确认其尿毒症确需持续医疗支持,但病情相对稳定可收监。在沧州市检察院统筹下,泊头市检察院与泊头市看守所、衡水市检察院、衡水监狱多次对接、沟通协调,开展异地协作配合,细化押解医疗方案,配备急救药品并安排随行医护人员密切监测病情。公安机关依程序对王某执行羁押并进行体检,最终将王某收监至衡水监狱。
一直以来,“高危、重罪、病犯”的收监执行是刑罚交付执行实践中面临的难点。检察机关跨区域协作,联动多方,以严密监督确保刑罚交付执行落地,以细致入微的司法关怀,尊重和保障每一项权利,既维护了刑事判决的刚性权威,更以精准的人道主义关怀为病犯传递司法温暖。
记者还了解到,个别女性罪犯以“未成年子女无人抚养”为由逃避收监执行,这也是困扰刑罚执行工作的突出难题。检察机关综合考量刑罚执行的公平公正与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等因素,制定个性化监督方案,携手相关部门破解“以孩拒执”实践难题。
田立(化名)与其前夫先后均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其因怀孕及处于哺乳期被暂予监外执行,直至2024年6月,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且刑期未满。法院依法向公安机关两次送达收监执行文书,公安机关多次通知田立配合执行,田立一直以三名未成年子女(分别为11岁、9岁、2岁)无人抚养为由,拒绝执行刑罚。
检察机关赶赴多地走访调查,最终核实,田立的前夫已刑满释放,并与三个孩子共同生活,此前田立声称独自抚养孩子实际是其逃避收监执行的借口。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并牵头公安、民政等部门开展释法说理,确定田立服刑期间其未成年子女由孩子父亲及爷爷奶奶抚养,成功清除了收监执行梗阻。2025年6月,田立被收监执行刑罚。
每一起刑罚交付执行监督案件,都是检察机关恪守刑事执行监督刚性、追求监督精准的生动体现。未来,检察机关也将持续攻坚克难,以高质效办案筑牢司法权威的基石,为法治文明进步镌刻下刑罚执行公平正义的生动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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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