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花12万娶越南新娘被遣送回国# 从事人口买卖,参与非法交易,但因为业务内容是“娶老婆”,最后不仅没有任何惩罚,还能把参与非法交易付出的成本全部讨回……这种“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的案子里,什么时候才能以打击买方,而不是打击卖方为主?
除了毒品我觉得的确不能怪买方——毕竟他们控制不住——以外,像人口买卖,野生动物非法交易,闝倡等等,都应该打击买方,让人不敢买,自然就不会有卖家了。
以前可能有各种人力成本的考量,但随着科技的发展,希望未来早日能降低成本,让真正犯罪的人承受应有的惩罚。
还有,觉得能“买老婆”,本质还是奴隶社会的思想,对还留存有这种思想的人,最要紧的是先进行思想教育,对他进行文明改造!!!
而且最好笑的是什么呢,我相信这些人知道买卖人口是不对的,但因为是“老婆”,是“比我们更落后地区的女人”,所以他们就觉得OK的,可以买。
这和殖民思想又有什么区别?
骂起西方白人来头头是道,说人有多坏多坏,天生坏种;然后依葫芦画瓢,有样学样?
还是……龌龊落后的思想能存在于人类社会的任何地点,区别只在于,有没有人管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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