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少年的你#【微电影|第五十八条】青年检察官罗成曾认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有些“小儿科”,他一心向往刑事案件审查的激烈交锋。直到他曾劝阻过的邻居孩子马明,因二次返回酒吧而遭遇不测。他终于看清,这看似“不起眼”的未检工作,托起的何尝不是一个又一个少年的人生?在新一期普法宣讲会上,他用令人心碎的真实案例,一字一句地剖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关于“禁止未成年人进入酒吧、网吧等不适宜场所”的条文。透过屏幕,我们每个人又何尝不是少年成长路上的“守护者”? http://t.cn/AXw0m5Y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