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中山纪检监察@中山中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分享@中山检察 的图片【图1】2011年11月10中检民行立字82号《民事行政检察立案决定书》@广东检察 的图片【图2~3】2011年12月26日粤检民抗字408号《民事抗诉书》
详情请看@伤残农民工 20年12月17日的微博【图4~6】
如果广东省所有的中级法院都有@中山中院 这么腐败、黑暗@广东检察 一年的民事抗诉案将超过2000件
如果@中山中院 有广东其他20个中级法院那么廉洁@中山检察 每年的民事抗诉案还不到20件
《民事行政检察立案决定书》是@中山检察 做的《民事抗诉书》是@广东检察 做的,都不是我伪造的,我真的不知道@中山中院 在害怕什么?干嘛要向@微博管理员 交【封口费】请他们用遮羞布【屏蔽】我与20年12月17日发的微博?
苍蝇不叮无缝蛋,事实真相就是谣言的克星
只要@中山中院 秉公执法,公正审判,不故意歪曲事实,颠倒黑白,枉法裁判,何惧网友们忽悠! http://t.cn/A6CwPfNo
发布于 湖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