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看了下文春对于这件事的报道,废话有点多,简单提要就是:
1、首犯是左边的铃木(39岁),从犯是右边的田野和彩(21岁);
2、铃木经营的酒吧主要是配女孩喝酒的,店里有15个二十出头的员工;
3、被控制的那名女性也是员工,因为商单做得不好,被逼着去大久保公园揽客;
4、受害人如果没有赚到钱就会被殴打,痛殴,受害者身上大大小小伤痕二十多处;
5、从犯田野和彩也是该店负责接待的人员之一,因为业绩好所以被提拔为经理;
6、对于老板胁迫她人揽客的事情,田野是知道的,并且参与了跟踪、查看GPS定位等犯罪活动;
顺带说一下,因为颜值也淡化犯罪事实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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